|申请条件|材料|奖励补贴政策 - 成都易创经云科技有限公司
总体绩效目标:
立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申请100项专利,获得50项专利,公开发表1000篇论文。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一)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 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需求引导型、自由探索型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1.需求引导型。
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以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为申报范畴实行限项申报。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点项目主要是指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优势学科领域以及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面上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为解决产业和学科普遍存在的基础性、共性问题而开展的研究。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10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2.自由探索型。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不限申报领域,不限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主要由顶尖科学家领衔实施,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沿交叉研究,实现原创成果突破;面上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积极开展前沿、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2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申报的重大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实施周期:
项目周期:需求引导型重点项目、自由探索型重大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面上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
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需求引导型项目。
1.支持方向。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对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等领域的项目进行鼓励性和引导性支持。
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围绕量子科学、宇宙演化、地球科学、物质结构、脑科学等开展前沿交叉研究,加强集成电路、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应用基础研究。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和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主持申报的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2.支持重点。
(1)生物与农业。
畜禽遗传资源与优异基因挖掘;畜禽重要经济性状遗传机理与育种;畜禽主要病害分子流行病学;主要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与种质创新;主要粮油作物优异基因挖掘与分子设计育种;作物病虫害及绿色防控;主要粮食作物丰产优质高效栽培;作物养分高效利用;花椒(藤椒)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土壤质量与农产品安全生产;柑橘节水提质高效;经济林木、重要用材树种资源创新、育种,典型人工林土壤生态;农田土壤-作物系统元素循环;微生物培育与代谢;重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学等。
(2)环境生态与能源化工。
新能源集群;综合能源系统及关键技术;城市电网低碳运行;CO 捕集、封存与绿色利用等碳中和研究;可再生能源制氢;天燃气零碳排放转化利用;微生物高产油脂代谢及调控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智能化监测;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钝化修复质量评价;青藏高原地形地貌对川渝地区气候影响机制;若尔盖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影响;高盐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地震预测预报;页岩气场站新型消防装置研发;复杂地形区灾害天气异常机理与预测;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气候变化影响及评估;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森林草原电气火灾致灾机理及防控技术等。
(3)新材料与先进制造。
特种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复合材料;航空航天用轻质结构材料;核反应堆新型焊接材料;高性能气凝胶材料;极端条件下材料性能研究;钒钛铁精矿冶炼技术;生物基可降解材料;有机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材料基因工程;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多功能和智能材料等。
(4)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物流机器人集群控制;飞行器集群通信与操纵;400km/h高速铁路;川藏铁路;高速列车高效牵引与制动;桥梁抗震技术;智慧城轨、综合交通运输等。
(5)电子信息。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显示芯片和基础软件;5G/6G新技术;电磁空间感知与调控;一体化电子技术;超宽带智能蒙皮;智能装备与运维;类脑计算;量子密钥、通信与计算;移动计算与超算;毫米波太赫兹波源;微波光子集成器件与芯片;大规模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工业与健康大数据;网络安全;语言语义推理;软件自动生成;北斗计算应用等。
(6)人口与健康。
道地药材的优质种源保存、安全性及生物学机制;针灸新方法、新材料、新效应的生物学基础;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分子机制研究、防控新方法和精准治疗;精准化学合成等新药研发;新型核药的研发及应用;抗肿瘤新型药物的靶向传递系统;干细胞定向分化、移植免疫、粘膜免疫、耐药等机制研究;动物源组织器官替代材料基础;可共享的医学数据库构建等。
(二)自由探索型项目。
不限研究领域,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所属学科门类。
申报要求:
(一)需求引导型项目。
1.项目负责人。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得申报。
(2)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3.限项说明:
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体限项数详见附件《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此类人员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中央在川院所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家,其余附表中未涉及单位不超过5个/家。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自由探索型项目。
(1)重大项目负责人须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主持人、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主持人和最近一次进入两院院士第二轮增选名单的科技领军人才等,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面上项目负责人男性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总体绩效目标:
立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申请100项专利,获得50项专利,公开发表1000篇论文。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一)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 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需求引导型、自由探索型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1.需求引导型。
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以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为申报范畴实行限项申报。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点项目主要是指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优势学科领域以及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面上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为解决产业和学科普遍存在的基础性、共性问题而开展的研究。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10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2.自由探索型。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不限申报领域,不限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主要由顶尖科学家领衔实施,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沿交叉研究,实现原创成果突破;面上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积极开展前沿、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2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申报的重大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实施周期:
项目周期:需求引导型重点项目、自由探索型重大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面上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
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需求引导型项目。
1.支持方向。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对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等领域的项目进行鼓励性和引导性支持。
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围绕量子科学、宇宙演化、地球科学、物质结构、脑科学等开展前沿交叉研究,加强集成电路、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应用基础研究。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和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主持申报的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2.支持重点。
(1)生物与农业。
畜禽遗传资源与优异基因挖掘;畜禽重要经济性状遗传机理与育种;畜禽主要病害分子流行病学;主要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与种质创新;主要粮油作物优异基因挖掘与分子设计育种;作物病虫害及绿色防控;主要粮食作物丰产优质高效栽培;作物养分高效利用;花椒(藤椒)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土壤质量与农产品安全生产;柑橘节水提质高效;经济林木、重要用材树种资源创新、育种,典型人工林土壤生态;农田土壤-作物系统元素循环;微生物培育与代谢;重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学等。
(2)环境生态与能源化工。
新能源集群;综合能源系统及关键技术;城市电网低碳运行;CO 捕集、封存与绿色利用等碳中和研究;可再生能源制氢;天燃气零碳排放转化利用;微生物高产油脂代谢及调控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智能化监测;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钝化修复质量评价;青藏高原地形地貌对川渝地区气候影响机制;若尔盖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影响;高盐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地震预测预报;页岩气场站新型消防装置研发;复杂地形区灾害天气异常机理与预测;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气候变化影响及评估;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森林草原电气火灾致灾机理及防控技术等。
(3)新材料与先进制造。
特种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复合材料;航空航天用轻质结构材料;核反应堆新型焊接材料;高性能气凝胶材料;极端条件下材料性能研究;钒钛铁精矿冶炼技术;生物基可降解材料;有机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材料基因工程;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多功能和智能材料等。
(4)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物流机器人集群控制;飞行器集群通信与操纵;400km/h高速铁路;川藏铁路;高速列车高效牵引与制动;桥梁抗震技术;智慧城轨、综合交通运输等。
(5)电子信息。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显示芯片和基础软件;5G/6G新技术;电磁空间感知与调控;一体化电子技术;超宽带智能蒙皮;智能装备与运维;类脑计算;量子密钥、通信与计算;移动计算与超算;毫米波太赫兹波源;微波光子集成器件与芯片;大规模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工业与健康大数据;网络安全;语言语义推理;软件自动生成;北斗计算应用等。
(6)人口与健康。
道地药材的优质种源保存、安全性及生物学机制;针灸新方法、新材料、新效应的生物学基础;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分子机制研究、防控新方法和精准治疗;精准化学合成等新药研发;新型核药的研发及应用;抗肿瘤新型药物的靶向传递系统;干细胞定向分化、移植免疫、粘膜免疫、耐药等机制研究;动物源组织器官替代材料基础;可共享的医学数据库构建等。
(二)自由探索型项目。
不限研究领域,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所属学科门类。
申报要求:
(一)需求引导型项目。
1.项目负责人。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得申报。
(2)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3.限项说明:
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体限项数详见附件《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此类人员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中央在川院所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家,其余附表中未涉及单位不超过5个/家。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自由探索型项目。
(1)重大项目负责人须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主持人、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主持人和最近一次进入两院院士第二轮增选名单的科技领军人才等,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面上项目负责人男性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