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导制定并获批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在公开的网站可查询核实),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含)批准颁布实施的。
(二)在新都税务登记且依法纳税,符合新都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工业企业。
(三)企业享受奖励的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
(四)同一项目未申报过国家、省、市、区同类政策补助。
(五)在“成都信用网”近三年无以下不良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020-03-06
(一)成都市新都区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
(二)成都市新都区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三)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附件3);
(四)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五)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2020-03-06
(一)国际技术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奖励60万元。涉及多个参编单位的按第一参编单位(以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前言中负责起草单位顺序第一为第一参编单位,下同)奖励36万元。
(二)国家技术标准制主导制定单位奖励40万元。涉及多个参编单位的按标准制定第一参编单位奖励24万元。
(三)行业技术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奖励20万元。涉及多个参编单位的按第一参编单位奖励12万元。
2020-03-06
请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的企业请于3月8日(星期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三份及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2020-03-06
2021-9-3-FJ/成都市新都区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doc
2020-03-06
2021-9-3-FJ/成都市新都区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2020-03-06
2021-9-3-FJ/关于对xx申报XX项目的推荐意见.doc
2020-03-06
2021-9-3-FJ/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2020-03-06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021-04-06
(一)《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2021-04-06
(一)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
(二)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
(三)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
系列技术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业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2021-04-06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报《申报表》,企业制(修)订多项技术标准的只需在《申报表》中逐一填写,并将
相关标准文本材料按《申报表》中的填列顺序依次附上。
(二)企业将《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
(四)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所属区域申报材料汇总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局。
2021-04-06
请各区(市)县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表》和《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
六、其他
本项目仅支持在公开发行的图书文献或网站能查询核实的标准,否则不予奖励。
2021-04-06
2021-9-3-FJ/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2021年).doc
2021-04-06
2021-9-3-FJ/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资金汇总表.doc
2021-04-06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020-03-27
(一)《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2020-03-27
本项目仅支持在公开发行的图书文献或网站能查询核实的标准,否则不予奖励。系列技术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业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一)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
(二)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
(三)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
2020-03-27
(一)各区(市)县组织企业填报《申报表》,企业制(修)订多项技术标准的只需在《申报表》中逐一填写,并将相关标准文本材料按《申报表》中的填列顺序依次附上。
(二)企业将《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各区(市)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
(四)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所属区域申报材料汇总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局。
2020-03-27
请各区(市)县于2020年4月24日前将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表》和《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
本项目仅支持在公开发行的图书文献或网站能查询核实的标准,否则不予奖励。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