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系统报送后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各地经信部门。请各地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指导企业申报,并坚持标准,做好初审工作。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六份)、加盖公章的正式审核推荐文件(一份)、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二)其他要求。当地经信部门在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上都不要盖章,只出具正式的推荐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