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变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并按程序报市经信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到企业报告后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汇总报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