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申报符合组建市重点实验室条件的单位,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请报告,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审核汇总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并在申请报告中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推荐函一式五份,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于7月23日前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