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设施、政策等重点实验室建设保障,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2.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建议,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并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备案。
3.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调整意见,并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备案。
4.配合市科技和人才局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