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材料
参与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自评报告》
(二)反映评估及建设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先提交电子版,通过审核后,合并装订,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