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扎实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2.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