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式
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报送纸质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进行审核,我局按程序进行集中验收(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