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各镇(街)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当地拟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人员,对照认定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认定
崇州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开展初级、中级(含直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并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推荐高级(含直评)认定候选人,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负责开展高级的认定。
(三)公示颁证
崇州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和成都市评价委员会将评价的初、中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价结果,并颁发相应等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