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发展能力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 发布日期:2020-11-17
  • 来源于:四川省-绵阳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发展能力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同时是已认定(或已通过2020年批次市级审核)的四川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2申报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四川中小企业“十三五”发展指南》导向。
4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5已获得以往年度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已申报了2021年度省工业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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