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示范基地采取网上备案和纸质材料申报方式,纸质材料内容与网上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一)网上备案。组织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登录四川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http://202.61.89.178:1088),完成项目入库。
(二)示范基地纸质资料
1.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疫情期间厂房租金减免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疫情期间厂房租金减免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3.申请报告:
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成立时间、示范基地评定时间、运营面积;截至2020年3月底入驻的企业数量和类别、经营规模及就业人数等。
②基地运营情况:包括2019年基地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2020年1-2月基地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截至2020年3月底入驻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③疫情期间厂房租金减免情况:包括减免租金期限、减免企业数、享受减免企业租用面积,减免租金额等。
4.基地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基地厂房(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6.疫情期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企业厂房租金汇总表(附件3)。
7.租金减免佐证材料(基地与入驻企业合同,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企业租金缴纳凭证)。
8.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三)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资料
1.推荐文件;
2.运营单位纸质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