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2023年3月24日-28日申报主体自愿申报项目;3月29日各镇(街道)组织初审,并于3月30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六份交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园区建设部。
(二)评审公示。2023年3月31日13:00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主体进行答辩,所属镇(街道)一同参加评审活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公示。
(三)核准备案。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彭州市2023年成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审定并会商市财政局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市级审批立项并公示,再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
(四)资料要求。各镇(街道)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镇(街道)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初审意见、项目实施单位填制的单个项目《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涉及用地需要明确土地权属情况等(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