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示范基地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二)我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及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一周。(三)我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并及时通过我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