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市、县)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自愿向属地经信部门申报。(二)请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并4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及被推荐单位的申报书等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发展与财金协调科,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