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特别说明

  • 发布日期:2023-01-30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相关政府部门
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2月-2023年6月。

2.项目必须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批复前不得实施。

3.镇(街道)汇总填报附件1,申报业主填报附件2,镇(街道)要将申报汇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附公示照片及说明)。

4.若为还田利用,附件1、2的项目实施内容需写成2023年小春XX(如小麦、油菜)秸秆还田XX亩。

附件:1.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2.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30日

附件1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业主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年月—年月项目实施内容(数据真实、可实施)总投资自筹资金财政资金备注
统计人员:统计时间:分管领导:
附件2邛崃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表
业主名称
地 址邛崃市 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单位性质公司□;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 其他□
法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类别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转运中心建设□; 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补贴□。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预计总投资 万元,其中业主自筹 万元,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万元,
业主申报承诺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从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本申报表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村(社区)意见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说明:项目申报业主是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种植大户的,请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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