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相关要求

  • 发布日期:2020-04-2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四川省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相关要求

(一)材料。请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
(二)时间。请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并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我厅将于近期对此次参加复核评价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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