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支付此期间工资的财务凭证(复印件)。
3.此期间电费支出凭证(附带2019年2、3月电费支出凭证)以及其他开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企业出具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申请报告内容和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5、201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6、现场审核意见书。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该资料要按顺序加装白色封面,并装订成册(胶装)。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一般双面印刷,左边装订。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以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报经区经信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