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要求各区经信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公开组织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形成联合推荐文件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推荐文件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二)时间要求区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企业申报纸质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其他要求1、对以往年度违反资金管理办法,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申报。2、关联企业或同一个法人代表的不同企业,只能单一企业参与此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