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范围

  • 发布日期:2023-02-01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金牛区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范围

申报企业范围

(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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