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支持政策》扶持对象为税收解缴关系在郫都区内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服务于郫都区农业农村建设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本政策规定的郫都区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农户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