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事项
(一)《支持政策》与区内其他支持政策中属同一类型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业主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不重复计算。特别重大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一三产业互动项目和总部基地项目等,采取专题研究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政策》扶持项目需符合《郫都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郫都区乡村振兴规划》和《郫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支持政策》在奖励年度内,对受到税收、安全、环保、规划、国土等方面行政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奖补资格。
(四)《支持政策》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数。
(五)《支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时间为三年。
(六)《支持政策》由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