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及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lsz.kjfw.vip)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和上传。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凉山州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企业需注册一周年以上。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义务,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须在申报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提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项目立项后总资金不能减少。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或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执行期从2023年3月1日开始计算。
3.项目申报企业要认真学习省、州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