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前两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前两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3.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7.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