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支持范围为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且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应以注册在武侯区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
(二)从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毕业且税收、统计关系未迁出武侯区的创新创业企业毕业3年内取得的各种资质和奖励,均纳入为其提供孵化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绩效统计;
(三)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1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单位三年内申请武侯区“双创”政策的资格,并不予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成都市及以上政府的“双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