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新都区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实施方案。4、资金投入明细表。5、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7、项目竣工报告。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鲜章,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