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提交申请。3月4日—3月12日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资料,提交项目申请表及申报书。
2、专家评审。3月13日—3月16日,区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专项审计。3月16日—3月17日,由经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资金核算。3月17日—3月20日,依据审计结果,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支持金额进行核算,并上报区政府审核。
5、评审结果公示。3月20日—3月27日,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都区经信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6、兑现资金。4月10日前兑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