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高企认定工作指引》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会计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0.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