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加速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入驻企业提供规模化生产和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并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加速企业的发展。第四条加速器发展目标是营造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局部环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成长企业,助推区域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