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
(一)建立企业上市(挂牌)梯次培育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纳入双流区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区财政局每年筛选后备资源库中三年内能提交上市(挂牌)申请材料并已启动上市(挂牌)程序的企业,编制培育计划,对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二)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目标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考核,每年以区委督查室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对企业上市(挂牌)及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土地房产、项目审批、环境评价、职工保险、纳税证明以及其他合规经营证明等服务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