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相关业务科室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各区县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请各区县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严格项目审核,并将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