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新都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 2.获得国家、省相关称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出具。 6.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