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
市科技局统筹全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实施本辖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
(一)非扩权区(市、县)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建议人选名单(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申报材料包括:
1.《德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1);
2.《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拨付安家补助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德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市科技局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复审、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
(二)扩权区(市、县)
扩权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完成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审查、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并于2024年7月29日之前,将发放情况和人员名单报市科技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