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工作步骤

  • 发布日期:2024-06-24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工作步骤

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国家高新区、高校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每家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或参与至少一项上述合作行动。鼓励多地联合开展跨区域合作。各项合作原则上以“‘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具体名称”命名。请各地国家高新区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行动计划,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模板见附件1,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miit.gov.cn)。
(二)组织实施。“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定期邀请重点国家高新区、高校和各地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组织联合调研,跟踪进展成效,交流经验问题;建设“百园百校万企”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地依托平台共享成果转化清单、技术攻关清单、人才需求清单,更新合作进度,汇交合作成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进度跟踪和成果归档,做好组织调度和资源保障工作。
(三)总结评估。请各地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牵头,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前开展行动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组织遴选“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典型案例,对园区特色做法和产教合作模式予以宣传推广。有关结果和成效将纳入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胡 也 010-68205743
教育部科技司     吴惠斌 010-66092082
科技部成果转化司   杨少晨 010-58881564
附件: 1.“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模板.wps 2.“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评估报告参考提纲.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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