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本辖区内“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模板)”(附件),自愿申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正式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根据各地工作方案,结合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的主题、工作基础、组织架构、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