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点。围绕我市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转化后年度新增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二、强化经济社会效益。按照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水平高、产业技术需求大、市场成长性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短中期见效快的要求,列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
三、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为确保《泸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果转化清单任务完成,明确各区县、园区和有关单位任务如下:
1.泸州高新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长开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4项,合江县、古蔺县、叙永县、酒业园区、航空航天园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3项。2020年已转化完毕的项目不再列入。
2.在泸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以上企业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列出2021年将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
3.请报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的单位,一并报送2020年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总结和企业典型材料。
四、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跟踪实施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和联系人,明确项目实施周期、进度安排及预期考核指标。建立季报制度,有关区县、园区管委会和企业每个季度要把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做到年底对账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