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促进二手车流通消费专项办法附则

  • 发布日期:2024-05-31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二手车流通消费专项办法附则

附则
(一)区商务局联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资金融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武侯区汽车消费市场规范化发展专班。
(二)明确工作分工、目标任务,形成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支持二手车销售向销售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强对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快推动全区二手车消费市场提质发展。
(三)本实施办法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成武府商务〔2024〕12号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促进二手车流通消费专项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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