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标准 对全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当年家居家电品类累计零售额同比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新入库无同比数的企业以月度环比增幅为准),对企业销售电视机、投影仪、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具8类商品或其他智能家电家居等产品进行销售奖励,按照企业家居家电类零售额在政策时限内增长部分的10%予以销售奖励,单一企业最高享受1000万元政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