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第九条,对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单位,给予3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上年度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单位。
(三)支持标准
对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基础建设、运营中心建设等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单位,给予3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企业在线填报)。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
4.项目实施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完整信用信息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五)其他说明
本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六)政策咨询
1.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
咨询电话:028—82746023
2.区政务服务中心产业政策服务科
咨询电话:028—826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