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各企业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拷贝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莎 联系电话:028-8939258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租金奖励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