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
(一)承诺书(见附件1);
(二)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情况说明(项目实施区域、主要内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六)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八)证明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
(九)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十)人民银行签章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对企业信用报告有异议的才提供,见附件2,当地人民银行所盖鲜章原件);
(十一)证明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材料,如: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设施农用地备案函、环评报告批复、土地租用合同、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用工合同、发票等;
(十二)证明用于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化投资的材料,如土地租用合同、采购合同、用工合同、发票等;
(十三)村委会情况说明(见附件3);
(十四)养殖、种植基地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