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组别和条件
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和跨企业组建参赛团队(参赛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牵头单位1家排首位,申报组别以牵头单位为准),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的项目,禁止借用冒用他人项目参赛。根据参赛申报人或创新创业团队所处阶段,项目分为高校种子组(以下简称种子组)、企业天使组(以下简称天使组)、企业成长组(以下简称成长组),并按照五大专题赛道所属应用场景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种子组
1、参赛团队和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团队限15人(含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院所)在读专科、本科、硕博研究生,专业不限,并邀请至少1位本校在职指导老师。
3、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明确在项目中的定位,如:市场推广、技术研发、品牌宣传、项目管理等;指导老师须明确在参赛项目中的定位,如:指导了项目的哪些问题、指导了哪几位项目成员答辩等。
4、参赛项目在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商业应用和市场推广颇具潜力。
5、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参加本组比赛,须持有科技成果转化登记证书。
(二)天使组
1、未融资(有实体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市场营销团队),员工人数7人以上的企业。
2、已完成融资天使轮,未完成A轮/A+轮融资。
3、已完成融资A轮/A+轮及以上,但未上市企业。
4、已开始进行上市辅导。
5、参赛项目须是参赛团队原始创新的项目(本项目参加本届创新挑战赛的选拔赛、专项赛、总决赛时均未参加其他赛事)。
6、参赛团队限15人(含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团队联合创始人之一),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明确在项目中的定位,如:市场推广、技术研发、品牌宣传、项目管理等。主要创办人至少有两名核心团队成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短期内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等。
7、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3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三)成长组
1、已上市企业。
2、央企、国企、中国500强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
3、参赛项目具有成熟的产品、商业模式,以及较强市场竞争力,且为正向盈利的企业(须上传盖公章或财务章佐证材料:如审计报告等)。
4、参赛项目须是参赛团队原始创新的项目(本项目参加本届创新挑战赛的选拔赛、专项赛、总决赛时均未参加其他赛事)。
5、参赛团队限15人(含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明确在项目中的定位,如:市场推广、技术研发、品牌战略、项目管理等。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董事会董秘,或技术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