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应符合申报学科领域。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研究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二)已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得申报。医疗卫生单位临床治疗学科不得申报。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四)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科研成果)应与实验室研究内容相关。
(五)有合作单位或者外聘专家的,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聘书等。
(六)市级重点实验室名称原则上统一按照“雅安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和“雅安市XXX(核心研究方向)(联合)重点实验室”的方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