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 发布日期:2024-05-21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大力支持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20.提升知识产权竞争力。对新获批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含试点示范及优势)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级专利奖(含技术发明奖)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1:1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1.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对成功注册1件及以上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每件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承担成都市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质量奖”“成都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2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质量奖”“成都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4万元、2.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2.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对首次通过低碳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四川)、地方标准(成都市)并经发布,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奖励,对其余参与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企业主导或参与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四川)、地方标准(成都市)的,按上述奖励标准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在新津区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并经发布的,给予社会团体4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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