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政策积极推动人才引育赋能

  • 发布日期:2024-05-21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政策积极推动人才引育赋能

积极推动人才引育赋能
27.支持高端人才引育。对新引育符合新津主导产业的高端人才,在本地企业从事全职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按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工作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拨付;〔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商务会展局、区文广体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个人和团队在新津本地申报入选成都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参照市级以上资助资金标准,以就高原则给予1:1区级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以上两项政策可由人才自主选择申报,就高享受。
28.支持青年人才聚集。对新引进与本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新津工作6个月以上的学历型、技术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最高可申领5万元生活补贴。上述人才工作满1年,可再给予最高2.4万元的奖励,奖励时间最长3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支持青年创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区内经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享受最长3年的租金减免,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团区委〕
29.鼓励技能人才引育。对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匠(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新津工匠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或新创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可给予工作室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
30.支持人才引育机构发展。支持新津区内的职业院校、引育机构按照新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青年技能人才订单、定向培训。对在新津区内开展青年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且经新津区产教融合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给予项目实施主体按3000元/人·年补助;〔责任单位:区产教办〕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新津企业输送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就业服务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为新津企业新引进《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含新津区人才分类目录)相应人才,在新津工作满一年后,按照ABCDEF类,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一次性10万元/人(A类)、5万元/人(B类)、3万元/人(C类)、2万元/人(D类)、1万元/人(E类)、0.3万元/人(F类)奖励,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的同一类型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获评国家、省、市级优秀企业、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等相关荣誉的,分别给予获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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