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标准给予引进培育总部企业的原企业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地方财政贡献的50%奖励,单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申报条件引进六类500强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在崇州设立总部(经成都市认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