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转化补助的项目应符合青羊区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原则上应是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已在青羊区实施转化。(二)专利转化实施单位在青羊区纳税,并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其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年纳税在30万元以上;属国家、省、市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技术,区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转化,将予以优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