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

  • 发布日期:2017-12-14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

1.支持标准
依据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在固定资产、创新平台建设投入的10%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条件
成都市开展创新示范中心建设的制造业企业。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4)在固定资产、创新平台建设的投入证明。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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