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支持企业创新创造(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补助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

  • 发布日期:2017-12-14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支持企业创新创造(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补助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

1.支持标准
促进军民融合创新,对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包含军工单位,“民参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立项主体,在成都市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占研发总投入20%以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成。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申报表》;
(2)技术协议或者技术研发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来源的材料(复印件);
(3)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文件(复印件);
(4)项目报告(复印件);
(5)技术研发投入或技术合同付款凭证,包括相关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6)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证明产业化成果已经实现销售的材料(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军工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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