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经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已列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
(4)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及最近两个月的统计报表(由统计部门证明)。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